今天的车格外拥堵。
杨全打电话来,说预计还有十五分钟抵达,这十五分钟内,如坐针毡的千岱兰,换掉了那件旧裙子,穿上长袖长裤,把脖子和锁骨遮得严严实实。
可叶洗砚脖子上还有抓痕。
这是他们的“罪证”。
叶熙京提出将裙子洗好后送过去,被千岱兰一口气拒绝。
“不要再和我说话了,”千岱兰说,“我现在很生气,你一和我说话,我就想野蛮地攻击你。”
叶熙京闭上嘴。
“等我气消了,再找你聊天,”她说,“现在最好闭上嘴巴,谢谢。”
叶熙京还是忍不住,问:“你什么时候能消气啊?”
千岱兰说:“你这样的话我永远都消不了。”
叶熙京只能闭嘴,向哥哥投去求救目光,想让他暂时充当一下这僵硬关系之间的润滑。
一直以来照顾他的叶洗砚,这一次却保持了沉默。他似乎完全没有注意到弟弟的窘迫,面色如常地
和千岱兰说些很客套的话。
“新工作怎么样?”
“哥哥,我还不知道,明天才是第一天上班。”
“以后有什么困难,可以找我。”
“谢谢哥哥。”
……
一般情况下,到了这个阶段,寒暄话结束,就该站起来告别了,可不知道怎么,杨全迟迟不到,眼看走不了,千岱兰索性问出口。
她已经找不到其他人商量了,殷慎言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,况且又是理工科,计算机行业的,不一定懂这些规则;而她一时间也找不到比这兄弟俩更有阅历、文化的其他人。
“……我还真遇上了点麻烦,”千岱兰开门见山,“是这样的,店长让我取个英文名,我没怎么接触过老外,也不是很了解名字方面……我现在给自己想了俩名字,一个Cherry,一个Candy,哥哥觉得哪一个更好?”
叶洗砚在倒水,摇头:“这两个都不合适。”
“为什么?”千岱兰问,“是太大众化了吗?”
“Cherry在西方文化中有处,女膜的隐喻,”叶熙京抢先为女朋友解答,“所以他们会把’lost cherry’作为’失贞’的隐喻表达……我觉得不太合适。Candy虽然是糖果的含义,但很多脱衣舞娘喜欢用这个英文名字,剩下的Angel,Raven,Destiny……都是白人夜店里脱衣舞娘常用名。”
“我又没问你!”千岱兰警觉,“你怎么知道夜店里脱衣舞娘常用这些名字?”
叶熙京立刻说:“雅思老师提到过。”
“好了你可以不说话了,”千岱兰哼一声,语气放软,“我才没有问你。”
叶熙京从善如流,立刻打手语,比比划划,问千岱兰。
「那我可以这样和你说话吗?」
他先前参加过帮扶听障和语言障碍者的义工项目,还教会了千岱兰打手语。
这几乎是他们之间默认的小情,趣,一旦吵架,千岱兰不想听叶熙京说话时,他就打手语来哄她。
千岱兰侧坐过身,不肯看他。
叶熙京继续无声地比「我爱你」。
千岱兰还是不肯看他,但忍不住被他的举动逗得笑了一下,又立刻板起脸,决定不去看他的模样。
旁边,一直静坐的叶洗砚终于开口,冷冷静静的一句话又将她拉回正题。
“你想要什么类型的?”叶洗砚问,“什么要求?”
“希望能和我本人符合吧,最好客人一听到名字就能想起我,”千岱兰想,“做销售嘛,最好能给客人留下重要印象。”
叶洗砚说:“Jasmine怎么样?”
他的回答很快,快到像这个名字一直存在于潜意识里。
千岱兰努力回想:“茉莉公主……那个Jasmine?苏丹的茉莉公主?”
她看到叶洗砚表情凝滞。
“茉莉”似乎让他想到了什么。
“对不起,这个不合适,”叶洗砚说,“很多在英美生活的印度人喜欢用这个名字,听起来就是个素食主义者,不适合你。”
千岱兰坚持不去看他衬衫衣领下、自己造成的抓痕:“也有点复杂了,不适合顾客记——”
这种感觉很奇怪。
旁边就是叶熙京,就像小黄片里沉睡的丈夫那样无知无觉;千岱兰发现自己变得没办法正视着叶洗砚、和他自然交谈。
她担心眼神会出卖自己。
尽管她也不知道自己有什么东西会被出卖——她在畏惧那些连自己都不清楚的隐秘。
“别担心,能去你面试的那家店买衣服的人,”叶熙京笑着说,“虽然说不上学历多高,基本上还是能读懂英文名字的。”
“谢谢你再度提醒我这个初中毕业生,”千岱兰说,“我已经知道了,你不用一直讲一直讲,天天在这里叨逼叨。”
话出口她就有点后悔——今晚的情绪真的一直在失控,面对叶洗砚的不自在,三人相处的尴尬,那种隐秘的、瞒住叶熙京的罪恶感,还有叶熙京这几天做的“蠢事”……这些东西叠加起来,让千岱兰有点控制不住自己的脾气。
她其实不该因为这件事吼叶熙京的,他犯的错在其他地方。
叶熙京还是打着手语,向她说「对不起」。
他一点都不生气,双手合拢,拜托拜托。
“那,Molly?还是Dolly?”千岱兰问,“这俩呢?”
“Dolly不适合,”叶洗砚否决,微微皱眉,“它有一个含义是洋娃娃;Molly还可以,本义是’海的女儿’——”
“那我不要了,”千岱兰说,“我才不要做变成泡沫的小美人鱼。”
“Mila呢?”叶洗砚说,“无论是中文,还是英文或法文,它的读音都很接近——你可以直接按照中文拼音读。”
千岱兰问:“哪个?”
叶洗砚取了纸笔,顺手写下,指给她看。
千岱兰不由自主地注意到他的手,右手修长,漂亮,中指顶端指节侧面有一个握笔磨出的茧子,长时间的摩擦让这一块皮肤呈现出一种粗糙干燥的质感。
所以,那天他探入的是这根手指,她吞掉的是它第一节指节和茧子,难怪会有磨砺粗糙的感觉——停。
千岱兰想通过深呼吸来将糟糕的念头挤出大脑,却在这时候,听到叶洗砚的呼吸声。
很明显的一声,他似乎在压抑着什么东西。
她忍不住抬头,却发现他表情冷淡。
好似她刚才出现了幻觉。
“就这样,”叶洗砚声音还是冷淡的,写完后,撤下便签,右手握住钢笔,左手中指和大拇指按住便签纸转了一个圈,将纸张从光滑的茶几上压着转到她面前,“简单好记。”
Mila。
他写英文的连笔很漂亮,微微倾斜,漂亮不乏规整。
和他人很像。
千岱兰看到他左臂肌肉,因为用力而微微充血,上面的青筋看起来让人很想去戳一下——或者,咬一口。
很性感。
老天奶啊她怎么可以对着男友的哥哥有“性感”这样的念头?她应该像尊敬自己奶奶一样尊敬他。
“谢谢,”飞快地收好这张纸,千岱兰说,“谢谢哥哥。”
纸张被揉皱时,门铃终于响了。
堵车堵很久的杨全一边道歉、一边怀揣着对“三倍加班费”的渴望赶到了。
千岱兰感觉叶洗砚似乎还有什么话想说,可能也没有。
他就是有一双看马桶都会深情的眼睛,随意一坐都似乎有许多故事。
老天爷就是如此不公平,给有些人充满故事的脸,却让有些人的脸一看就充满事故。
漂亮/英俊、智商、情商和出身富裕,这四者也往往不可兼得,普通人占据其中三样就已经很不错了,譬如殷慎言。
可叶洗砚好命到拥有一切,他看起来什么都不缺,什么都不需要。
——甚至平时做春,梦都是她这个级别的大美人。
她做春,梦却会糟糕到是天天斗嘴吵架的殷慎言。
千岱兰都要忍不住嫉妒他了。
叶熙京不甘心地送了千岱兰离开。
他很希望杨全能记下千岱兰租房的位置、然后告诉他,但杨全守口如瓶,无论叶熙京如何威逼利诱,杨全都是一句“这是她的隐私。”
叶熙京一听就知道,是叶洗砚交代他这么说的。
——什么隐私?他哥都能知道,他这个当男朋友的却不能听了?
然后他发现,只要千岱兰不说,他甚至不知道她在哪里工作。
千岱兰的确说过她准备去应聘的那家品牌名字,但那个店在北京就有七家——七家店相隔甚远,难道他还要一家家去搜吗?
还有十三天,叶熙京就会先飞香港、再转机去英国伦敦,接下来还有不断的庆祝宴和朋友间聚会要参加——
他没有时间去哄千岱兰,因此更懊恼。
“你不是懊恼,”叶洗砚一针见血地说,“你只是后悔没有圆上谎,被岱兰知道了这件事——重来一次,你还是会骗她。”
叶熙京央求:“哥,您就把岱兰住址告诉我吧。”
“没戏,”叶洗砚说,“好了,我很忙,没时间同你讲这些。”
哥哥这边冷冰冰挂断了电话,叶熙京不得不打起其他主意,他再去找杨全,岂料杨全还是那样,一个字都不肯透露。
杨全也很忙。
叶洗砚刚搬到新家不久,之前他征订杂志和报纸的地址还没有完全改成新的,因此,杨全需要帮助他把所有征订地址都改成现在住所,并把已经寄到旧住址的杂志和报纸带回。
叶洗砚还新订了些刊物,已经列好名单,杨全需要按照名单,一一联系杂志社。
叶熙京百无聊赖,拿起叶洗砚新征订的刊物名单看。
“《The Economist》,《National Geographic》——嗯?这俩杂志我哥不是一直都在订吗?”叶熙京疑惑,“怎么又要订一份?”
“可能是客户需要,”杨全说,“我也不清楚。”
叶熙京继续往下看。
《服饰与美容VOGUE》、《VOGUE》(注:英文版、美国版和意大利版各征订一份)。
“杨全,”叶熙京不抬头,惊讶,“我哥的新项目是不是和时尚行业有关?”
“我哪里知道,”杨全言笑晏晏,“我只是一个生活助理。”
叶熙京将这份杂志征订名单顺手放回去。
“不知道哥订这些东西有什么用,”他抱怨,“一本书半本广告,无聊透了。”
叶熙京口中“无聊透了”的杂志,经过精密的核对和排版检查后,开始下印;厚厚的、滑滑的纸张,在印厂中哗哗啦啦地印上丰富的色彩和字体,整整齐齐地装订成册,侧边和封面烫金后,经过质检,被机器装入透明干净的封袋。负责打包的工人,将一摞摞整齐的杂志装入纸箱中,再运往各大报刊厅和图书馆。
9月10日,发刊日当天,晚上八点四十分,下楼丢垃圾的千岱兰,被寒凉的夜风吹得瑟瑟发抖。
旁边的小水果超市顾客寥落零星,老板娘将摆在门口的水果筐一一搬回房间。窄小拥挤的一间房,中间摆着一个可调节靠背的小躺椅,白天是老板娘的小沙发,晚上,铺上被褥就是狭窄的单人床。
“嫁~人!就~嫁~灰!太!狼!这~样的男人~是榜!样!”
差劲的音乐声中,千岱兰一脸茫然地从杨全手中接过三本厚厚的杂志,迟疑:“这是什么?”
好重。
好重的书。
坠得她差点以为杨全递了三块砖头。
这杂志摸起来也硬,光滑极了,一看就知道不适合用来擦屁股。
“这是洗砚哥订的杂志,”杨全微笑,“本来是帮客户订的,不小心多订了几分。洗砚哥说你可能有用,就让我送了过来。”
“啊……?”千岱兰还是不解,她低头看。
两本英文的,分别是《The Economist》,《National Geographic》,仅有的中文杂志是《服饰与美容VOGUE》,侧边闪着灿灿的、光滑的金色。
“哦,是这样的,”杨全说,“洗砚哥说,《新概念英语》的第四册多是摘取文献,收纳的大部分是国外名篇,遣词用句过于复杂,专业术语也太多,难度大,如果你没有考GRE或专八的打算,不建议花太多精力继续学习。”
千岱兰低头看手中沉甸甸的英文杂志,心想GRE是啥,专八又是个啥玩意,她只听说过几八。
“所以,”千岱兰明白了,“他想让我看看这些?”
“嗯,”杨全点头,“这些比较适合您日常读——当然,您要是不喜欢,放着也行。洗砚哥还说了,想看了就看,不想看了就丢一边,喜欢看图也好,喜欢看某个地方也罢,都行,全看你个人阅读喜好,千万别把它当成学习任务。”
千岱兰抱着那些杂志,说:“谢谢你,麻烦你大老远跑过来。也替我谢谢洗砚哥,说我一定会努力读这些杂志的,好好学习天天向上,绝不辜负他的期望。”
礼貌告别后,她抱着这些沉甸甸的杂志往黑洞洞的小区楼道中走,一楼和二楼楼道里的感应灯都坏了,目前还没有人过来修;黑暗里,千岱兰摸索着往楼上走,怀里是一堆沉重精美的崭新杂志。
新书特有的纸质和油墨的味道生涩微苦,她却觉得好闻极了,一点儿也不重,伸手不见五指的楼道口,只有头顶小窗漏下的明灿灿月光。
她在这公允无私的月光下缓慢地步步走,从漆黑一团中,踩着潮湿掉灰的阶梯,走向有昏黄灯照明的三楼。
哪怕现在什么都看不见。
事实上,千岱兰在新店的工作非常不顺利,不顺利到她完全没时间去考虑和叶熙京的感情生活。
穷人为生计忙的时候,压根就没时间陪他风花雪月。
因为她没有工作的话,真的会挨饿。
有情并不能饮水饱。
带千岱兰的人叫做Luna,二十六岁,温柔沉静,脸上常带笑意,说话慢声细语,曾连续三个月夺下过A类店销冠。
加上店长,店里一共有八名女店员和两名男店员,从早上九点半到晚上九点半,分早中晚三班,在这个时间段中,店中至少有五位在。店铺实行的是一对一服务制,如果没有需要接待的客人,空闲的店员就需要在门口处排成一排,按照客人进店的顺序一一接待。
千岱兰还学到一个新的英文词语,这叫做“Walk in”,指等待自然到店的客人。
她来这的第一日也是信心满满,自觉能在五爱市场吃得开,来这里还不是手到擒来?
一开始看到十万的每月最低销售业绩考核时,千岱兰还充满了自信,她悄悄算了一下,店里服装均价在四千元左右,只要她能卖出25件,就能完美达标。
剩下的都能拿提成,根据品类不同,最低两点五,最高六个点。
也就是说,如果她在完成基础业绩的同时,再卖出去10件左右的衣服,取提成均值4.25,那她每个月到手的工资就是基础工资两千元加提成一千七百元(均价四千元服装乘以十件乘以百分之四点二五),那每个月至少能拿到三千七百元。
接下来交房租就不用犯愁了。
只需要一个月卖三十五件。
事实上并不如此。
定位高端的服装品牌导购大多都维系着固定的客人群体,千岱兰是新人,没有一个熟悉的老顾客,只能依托于“Walk in”。做久了的店员眼光毒辣,能精准无误地根据顾客的衣着相貌和神态、肢体语言来判断这些客人值不值得接待、对方具不具备消费能力——
一旦判定对方囊中羞涩,或者,只是逛逛,大多会懒得接待,不是提前早早溜开,就是直接以各种理由将这样的客人推给千岱兰。
实在躲不开的,也多是冷眼冷语相对,让客人主动离店;这样,就不会再浪费时间,可以快快结束、快去接待下一个有潜在消费能力的客人。
千岱兰暂时还做不到对客人冷言冷语、逼他们离开。
先前在五爱市场时,她就是出了名的人美嘴甜会说话有耐心,很多人都乐意找她拿货;现在到了这些地方,千岱兰对待每个客人都一如既往的耐心,即使她清楚对方只是看看不想买——
她也会耐心地陪着她们试穿,半跪着为她们试一双又一双的鞋。
但没有一个人真正购买,她/他们对她的服务态度大加赞赏,然后留下一句“我再看看”。
六天过去,千岱兰只卖出了一条真丝方巾,价值九百块。
购买这条丝巾的也不是她耐心服务的客人,而是一个着急送礼的顾客,从接待到刷卡购物不到五分钟,千岱兰为丝巾的包装盒系蝴蝶结的时候,他在一旁频频看表,催促着她快点快点。
他并不在意千岱兰的态度如何,只想着快点买了东西走人。
这样的顾客很少,很少,很少。
这晚的晚间盘货加总结报告时,麦怡冷冷地看了千岱兰一眼。
第九天,销售业绩仍旧惨淡的千岱兰,在晚班的最后半小时,接待到了意想不到的客人。
叶熙京和他的妈妈林怡。
以及——
伍珂。
三个人进店时,千岱兰其实在帮Ava熨衣服,负责接待的人是Linda。
林怡是Linda的老顾客,显然是提前打过电话,他们还没进店,Linda就笑盈盈地出店迎接,笑着说:“您可算是来了,我看今天下雨,还以为您不过来了呢;我想着,要是您不来,我就直接给您送过去……省得您再这一趟。”
Ava撇撇嘴:“慈禧又来了——嗯?奇怪,今天怎么没去VIP室?”
慈禧?
千岱兰心里好奇,刚好熨完了衣服,她走出门,看到店里的三人后,顿时愣住。
她看过叶熙京和家人的合照,知道那是他的妈妈,林怡,比照片中更美丽;而她旁边,站着一个笑着拿丝巾往她身上比的女性,经过精心打理的柔软卷发,温柔娴静,落落大方。
叶熙京大约是没想到在这里看到她,惊喜极了,往前迈一步,不知怎么,回头看一眼林怡,意识到什么,又迟疑地停下脚步。
千岱兰站在原地,一动不动。
林怡坐在猩红色的圆沙发上,Linda微微屈膝,半蹲着给她递茶水,她看也没看,只微笑着看伍珂手中的丝巾:“珂珂觉得哪条好?”
千岱兰想。
原来她就是伍珂。
原来她就是叶熙京醉酒后说过的“珂珂”。
真得很温柔大方,优雅知性。
怪不得,怪不得大家都很喜欢她。
以前千岱兰总觉得,漂亮就是她的大杀器,凭着一张爹妈给的好脸蛋,很多事都能轻松拿下;但近些日接二连三的挫折让她意识到,原来美貌也不是无往不利。
也是,如果只靠美貌就能得到一切的话,现在大街上的男人都会争先恐后地挤满整容医院吧。
总有真爱是不在乎脸蛋、身材、家境的。
世界上总会有人不需要依靠这些外界因素来得到真心。
只是她没有这个运气而已。
叶熙京沉默地站在原地,他很想对千岱兰说话,但旁边的林怡宛如镇压宝塔,将他死死地压下去,压得喘不动气。
伍珂微笑着说:“这条松石绿的吧,不仅是今年的流行色,还很衬您典雅的气质。”
林怡满意地接过:“就这一条吧,先帮我收起来——珂珂眼光好,我就喜欢你帮我选东西。”
说到这里,她不经意间抬头,看到了千岱兰。
微微挑眉,林怡仔细打量着她,轻轻笑开了。
她对伍珂说:“明天晚上一起吃饭,你选好鞋了吗?”
伍珂笑着说:“明天的主角是熙京,是庆祝他成功申请到剑桥的offer——作为姐姐,我可不能抢弟弟的风头,就脚上这双,哪里还用买新鞋新衣服?”
“这样可不行,”林怡慈爱地看她,“这样吧,今天辛苦你帮我取衣服,我也得给你买双鞋才对。”
Linda笑眯眯介绍:“刚好,我们店里最近到了——”
“不用,”林怡打断她,手一指,隔空指到千岱兰,笑,“我要那个新来的小丫头帮珂珂选一双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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