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落疤 12 落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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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没多久,吴思思也出现在餐厅里。

    她是跟着罗恕的车来的,却能逼真地假装是跟罗恕发生了一场偶遇,脸上营造出惊喜与惊诧相混合的完美表情:“罗恕,好巧啊,你也在这里!”

    这演技比她剧里的可好多了。

    吴思思不请自来,也不等任何人请她坐下,自顾自让服务员在罗恕旁边加了一把椅子。她坐下来,先撩了下吹成大波浪的头发,托着下巴对罗恕说:“我认识一家餐厅,他们家的法餐做得很好吃,哪天我请你去,好不好?”

    林书璞心里不舒服。她对罗恕有种近似于病态的痴恋,就算得不到他,也不想看他跟别的女人在一起,一切对罗恕心怀不轨的人她都讨厌。

    她拿着刀叉,恨不能此刻盘子里的食物是吴思思一样愤愤地拿刀割着,把一盘肉切得惨不忍睹。

    葛佩推了她一下,问:“书璞,你怎么了?”

    林书璞回过神,看到盘子里快要被她切成肉丁的牛排,一时有些尴尬。

    “没什么,我去个洗手间。”她逃一样地走了。

    去洗手间用凉水洗了把脸,不太想回去,怕一回去又看见罗恕和吴思思在一起,她会受不了。

    二楼有个阳台,今天有风,一阵阵地吹过来,空气凉爽。林书璞站在栏杆旁朝外看,郊外的黑夜很静,霓虹灯稀少,这让今晚的月亮显得格外灿烂。

    刚只顾着埋头吃东西,没有喝水,现在嘴巴里有点儿渴。她打算出去买瓶水,刚转身,罗恕推开阳台门朝她走了过来,手里拿着一瓶水。

    他走到她身边,把水一递:“要不要喝?”

    仔细算起来,罗恕只不过照顾了她一年时间而已,看着她从十岁长到了十一岁,一年后他考上大学去京市读书,两个人从那以后有整整八年没再见过面。

    可在那么短的时间里,他都把她的个性和生活习惯摸透了,连她什么时候会渴这种小事都会放在心里。

    林书璞把水接过来,拧瓶盖的时候发现瓶盖事先被拧松过,她没费什么力气就能旋开。

    她喝了几口,嗓子不再那么干,话问得就容易了些:“你跟刚才那女的很熟?”

    并没有指名道姓,罗恕却知道她问的是谁,侧过头看她几秒,说:“不熟。”

    林书璞松口气,又说:“以她现在的咖位跟黄碧欣是不相上下的,你知不知道她为什么会宁愿给黄碧欣做配都要挤进剧组?”

    罗恕:“为了我。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

    没想到他早就清楚这件事的原因,更没想到他会脸不红心不跳地说出来,林书璞怔了几秒,良久后阴阳怪气地说:“是哦,她是为了你。罗先生的魅力真的是太大了,能让一个女明星甘愿倒贴钱,只为了来跟你演几场对手戏。”

    “她想跟我演的对手戏不止几场。”罗恕的样子坦坦荡荡,说这些话时并不让人觉得他骄傲自大,因为他的外形条件确实太过出色,他有骄傲的资本:“她想当我的女主。”

    “你知道?”

    “吴思思背后的资本是她父亲。”罗恕烟瘾上来,从裤子口袋里摸出烟盒,抖出一根叼在嘴里。临点燃前意识到在他身边还有个小朋友,小朋友闻二手烟不好。

    更重要的是她曾经被烟头烫过,虽然从没有针对那件事说过什么,但心里多少会有阴影。

    他把烟重新揣回兜里:“一般人动不了她,在娱乐圈里比她背景更雄厚的找不出来几个。刚开始我没想接这戏,上个月底才临时敲定进组。她知道消息以后已经来不及了,女一号有了人选,她截不了胡就只能找人给女二号加戏。”

    罗恕看着她:“要改剧本的事估计你都听说了。”

    “是听说了。”林书璞知道自己再多嘴下去会显得有点儿多管闲事,但她还是没忍住:“要是照吴思思的意思改,这部戏会被改得面目全非,原本的核心全都不在了。它会像是一场没有逻辑无法自洽的闹剧,男主的人设会变得很怪异,很不讨喜。不管是多高明的导演来拍,本子不行,最后拍出来都会像一坨垃圾。”

    她抬头看罗恕:“你以前的影视剧我基本都看过,你很会选本子,排除刚出道的时候不得不演的一些烂剧,在你有话语权后你拍的都是质量很高的剧。所以虽然你身上也有流量的标签,可是没有人敢不尊重你,他们都认为你是一个有实力有演技的演员,粉丝对你来说只是锦上添花而已。在这个圈子里能受人尊重是件很不容易的事,如果你这个时候接一部烂剧,对你的口碑会有影响,可能还会影响你将来的发展。”

    《冬眠》是她写的,刚写出来时也曾踌躇满志,认为这一部起码会达到跟《离途》差不多的轰动水平。可随着介入的人越多,本子越改越烂,到现在她甚至连看自己写出来的文字的勇气都没有了。

    随便翻开哪页都觉得烂。

    她不想害罗恕。

    “陈琪之前的作品质量确实都很不错,”她说:“但是她成名以后受到的影响太多了,所以写出来的东西跟以前没办法比。我说这些是想让您好好考虑一下,如果能及时抽身的话,您最好还是不要演这部戏了。”

    “这部剧的制作方给我的片酬不是小数目,”罗恕说:“你怎么就能确定演员的名声对我来说比钱更重要?”

    “因为如果你不爱惜羽毛的话,过去那几年你早拍了不知道多少烂戏了,可你一部烂戏都没拍,也从来没有接过任何一档来钱快的综艺。你接的不管是电影电视剧甚至是网剧,质量都很高,其中还有很多小成本制作出来的,根本就拿不到几个钱,有的剧组甚至穷到连你的片酬都付不起,可你还是去参演了。凭你现在的流量挣钱是最容易的事,你要是把钱看得很重的话,你就不是现在的罗恕了。”

    “林书璞,”罗恕盯着她看了很长一会儿,突然朝她走近了一步,把她压在栏杆前:“你这么关注我,我这些年的事你全知道?”

    林书璞喉咙发紧,两只手抓着身后的栏杆,心跳得有点儿快。

    “你名气那么大,”她解释:“每天都有关于你的新闻,我知道这些很正常啊。”

    “那你知不知道我为什么会来这个剧组?”他问。

    林书璞缓慢地眨了下眼睛,说:“可能是因为刚开始的剧本确实还不错吧。”

    罗恕近几年的工作重心都转移到了电影上,下部戏的合同刚要敲定,结果就收到了制作方递过来的《冬眠》。他花了两天时间把剧本看完,不得不承认编剧陈琪确实是个有才气的人,把一个爱情故事写得荡气回肠,一点儿不让人觉得俗套。

    但是这些仍不足以打动他,近几年他的工作重心主要集中在电影方面,早就不拍电视剧了。

    可他在剧本的最后一页看到了一句话:

    【我要把每个春天收集起来,给你种一大片花园。】

    他觉得这句话十分熟悉。

    回忆了很久,终于想起自己曾经在林书璞的一篇作文上看见过同样的一句话。

    乍然想起这个久远到有些陌生的名字,他怀疑过去的记忆到底是不是真的,他有没有认识过一个十岁的小女孩,那个小女孩会乖巧地跟在他身边,一声声地叫他哥。

    就因为熟悉的一个句子,他跟制作方签了出演合同。

    结果没几天,他在会展中心外看到了林书璞。回去以后他让人查了下,查出来的结果是林书璞目前在陈琪手底下工作,是陈琪的助理。

    罗恕想知道林书璞为什么没有读大学,这些年都发生了什么,需要她这么早出来工作挣钱。

    这段时间跟她相处,他发现林书璞要做的工作不仅仅是帮陈琪处理一些琐碎的事,她的工作重心其实是剧本。

    陈琪整天忙着跟人社交扩宽人脉圈子,要不就是跟最新看上的哪个小爱豆谈恋爱,根本没有时间写剧本。

    罗恕怀疑剧本并不全是陈琪写出来的,林书璞应该也有参与,只是目前无法确定她参与了多少。

    “既然原版剧本对我的吸引力这么大,”罗恕顺着她的话往下说:“无论如何我都会把这部剧拍完。你回去以后告诉陈琪,女二的戏不用加,导演会起用最开始的剧本。”

    林书璞不太敢信,改剧本是各方资本博弈后的结果,如果罗恕在这个时候掺和进去,说不准会得罪哪一方。

    “可制作方不一定会答应。”

    “这些你不用管,”罗恕说:“我会处理。”

    今晚天气阴冷,风吹来一阵细细的雨丝。林书璞还以为是自己的错觉,结果一晃神的功夫雨下得大起来,豆子一样噼噼啪啪地砸在身上。

    罗恕把她顺手往怀里一扯,脱了身上的外套给她搭在头顶,带着她从阳台跑到了屋檐下避雨。

    两个人挨得近,林书璞清晰地闻到他身上的香味。但并不是特意喷过香水的味道,她记得刚认识他时,即使他需要趁着暑假时间在修车店里打工,身上总是蹭满了油污,大夏天里一层层地出汗,他身上依旧是清爽干净的,凑近了能闻到一股硬朗质地的松木香。

    风把雨丝斜斜吹得飘起来,罗恕带着她离开了阳台,关上门。里头空调开得低,倒是比外面更冷,林书璞不自觉打了个寒战。

    她穿得薄,这个年纪的女孩子都是爱美的,她身材又好,一到夏天衣柜里就装满了一件又一件的裙子。今天因为是陪朋友来约会,她并没有刻意打扮,随意穿了件T恤搭配牛仔短裤。短裤遮盖到膝盖以上三厘米处,下面露着女孩子嫩白柔滑的两条腿,腿型纤细笔直,线条匀称,是不少女明星通过医美手段都达不到的。

    她从小就瘦,但不会给人感觉不健康。如果仔细看,能发现她身材很好,瘦而不柴,该发育的地方都有好好发育。

    想到这里罗恕心下陡然一紧,眉头微不可查地皱了起来,视线从女孩子的胸部移开。

    他算是她的哥哥,从小拿她当妹妹一样养了一年,现在又在想些什么禽兽不如的东西!

    他在心里狠狠地唾弃自己,掩饰般地清咳了声。看见林书璞用手抱住了露在空气里的胳膊,问:“冷?”

    “还好。”

    “这衣服还能穿。”罗恕把外套递过去:“你先穿着。”

    “不用了。”

    他是公众人物,如果因为穿了他的衣裳而给他惹来了什么麻烦,林书璞会过意不去。

    罗恕直接把外套展开,披在她瘦削的肩膀上。一件对女孩来说过于宽大的衣服将她罩住,她顿时暖和了很多。

    罗恕的衣服也香香的,让人不自觉幻想,要是钻进他的怀里会是什么感觉。

    他都已经这样,林书璞没再扭捏,把衣服穿好。罗恕日常的衣服偏休闲,他喜欢黑色,不管是里头的T恤内搭还是这件夹克外套都是清一色的黑,让人联想起他的人,肃杀冷漠,又带了些神秘感。

    林书璞低着头一颗颗地系扣子。

    结果这个牌子的衣服扣眼都设计得很小,像是个摆设,根本不打算给人扣扣子用,设计师估计是觉得扣上比较老土。她费了很大力气结果连一颗都没有扣上,手指累得发酸。

    下一秒,罗恕朝她走近了些,从最上面一颗开始,上手用蛮力把扣子一颗颗地帮她扣上。

    扣到最后一颗,他不得不弯下腰。林书璞看到他的发顶,蓬松又柔软,浓密得连发缝都找不到。

    他直起身,习惯性地关心了一句:“还冷吗?”

    林书璞看着他的眼睛,心脏跳得好快。

    逼仄的楼道,昏暗的灯光,幽静的气氛。

    她脑子里不受控制地冒出一个邪恶的念头。

    要是她现在踮脚亲他,他肯定躲不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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