扛着把铁镐,一下一下地敲击着裸露在岩床外的矿脉,没过多久,几块品味较高的金属原矿便随着碎石一同滚落下来。
戈登将它们一一捡起,仔细辨认了下色泽,发现其中大多数是最寻常的铁矿石,却也有几块品质不错的燕雀石夹杂其中。
运气不错。
这样的结果令戈登很是满意,美滋滋地将它们全部收起后,他哼着小曲,前往下一处采集点。
那是一片散在巨树根下的乱骨堆,大量风化严重的兽骨堆叠其中,但如果仔细翻找的话,未必不能找到些能用的骸骨素材。
关于这些骸骨类素材,戈登暂时没什么需求,但他也从工坊老板那儿得知,大多数高等级的大剑,都是属于“骨刀派生系”的。
就比如工坊老板曾提到过的“雄火龙炎剑”。
所以,骸骨类素材的囤积,也必须从现在就开始,每次狩猎中有机会就采集一点,积少成多,才不至于到真正需要用时却发现素材不足。
......
吃力地扛着花了一整个下午采集到的各种矿石,以及兽骨,龙骨【小】之类的骸骨类素材,戈登收获满满地回到了营地。
将素材存入收纳箱,他抬起头看看天色,日头已经偏西。
想起泰德应该还在为今日的美味晚餐收集食材,辛苦地钓着鱼,而自己却只顾着采集自己需要的装备素材,戈登突然感到了一丝心虚。
咳,顺路采集些什么带过去吧。
反正以那位老兄的钓法应该也钓不起来什么好东西,自己哪怕只采了几朵蘑菇带去,也不算输!
想是这么想的,但去往海边的这一路上,戈登还是很认真地收集了食材。
毕竟,这也是为了自己的肚子着想,总不见得都跑到物产丰富的梅塔贝密林来“度假”了,还得惨兮兮地啃携带食料吧?
别说,密林中能吃的东西还真不少。
除了最普通的蘑菇外,戈登还采集到了各种各样的浆果,野菜,野芋头,以及一头运气不好,自己撞上门来的灵鹿。
就这些,已经足够他们这两个大肚汉好好美餐一顿的了,但戈登仍有些不满足。
肩扛手提地跑到海边,找到棵又高又茂盛的椰子树,他嫌爬树太麻烦,便挥起爆裂刀,两三下就把树给砍了,拎上几颗成熟了的椰子,准备一会儿当饮料喝。
扛着一大堆食材,吭哧吭哧地跑到钓鱼点,还没来得及和泰德炫耀,戈登便被泰德身边那条怕是有两米长的巨型鲔鱼吓傻了。
“大...大王鲔鱼?”
戈登把手中的食材扔到一旁,几步窜上了礁石,摸了摸犹在抽动的大王鲔鱼那光亮如镜的鱼身,满脸不可置信地道:“这鱼......是你钓上来的?!”
“没错!”泰德拍拍胸脯,满脸的自豪,“就是本大爷钓起来的!”
戈登的目光不由瞥向被某人撅成两半后,扔到一旁的鱼竿,神色狐疑道:“用鱼竿钓的?”
泰德脸色明显僵了僵,“怎,怎么钓起来的重要吗?本大爷自有特殊的钓鱼技巧!”
戈登眨了眨眼,立刻换了种问法,“嗨呀,泰德老哥你太厉害了,就连鱼竿断了也能钓到这么大的鱼,那些带着鱼竿去垂钓的钓鱼佬们实在是蠢。
难道说,泰德老哥你用的就是传说中的‘无钓具垂钓法’吗?教教小弟呗!”
泰德果然来了劲儿,他拍着身旁的礁石,大笑着道:“鱼竿这种东西,屁用没有,钓了大半天也就钓起一条巴掌大的小鱼,本大爷看不上,就扔回海里了。
结果那条小鱼还没来得及跑,便被冲过来的几条鱼吞了下去,咱气不过,就往海里轰了两炮,嗯,不是龙击炮,就普通地轰了两炮!
你猜咋样,一大堆鱼都被炸晕了浮上来啦,啊哈哈哈!”
戈登:“......”
你这是炸鱼!
“咱刚跳下去准备捞,这大家伙就游了过来,估计是被炸碎的那几条鱼的血腥味吸引来的吧。
我这能放它跑的么?经过一番搏斗,我就把它拖上来了!”泰德比了几个出拳的姿势,又做了个用力拖拽的动作,生动形象。
戈登嘴角抽了抽。
回头看了看大王鲔鱼脑壳上那几个巨大的拳印,他心中有槽却吐不出,只好试探性问道:“那咱?”
“现在就吃了它!大王鲔鱼刺身!”泰德回答得干脆利落,“是这么叫的吧?那种来自西大陆的新鲜吃法?”
“好嘞!”戈登顿时不纠结了。
兴冲冲地跑到自己带来的那一大堆浆果,野菜中翻找了阵,最终找到了一种茎部具有辣味的野菜,气味有点像山葵,虽然不正宗却应该也能凑合着用。
酱油就不用想了,只好拿盐代替。
泰德则主动接下了剖鱼的活,没有精致锋利的剖鱼刀,剥取用小刀也能凑活,左砍一刀右剁一刀,骨头太硬的地方甚至还想借戈登的爆裂刀使使,结果后者没肯。
血肉乱飞,泰德处理大王鲔鱼的整个过程足以让任何一位专业厨师血压飙升。
最终的成果便是摆在充当餐盘的芭蕉叶上,那一大堆足有拳头大小的鲜红肉块。
“呃,这切的是不是太大块了点?”虽然戈登自己也不是太了解“刺身”这种来自西大陆的异国菜肴。
但他估摸着,肯定不是这么粗犷的东西......
“大块的才好吃!”泰德大手一挥,为自己可怕的刀工做了解释。
为了证明自己的话似的,泰德率先抓起一大块有着大理石般美丽脂肪纹理的肥美鱼腹,往自己那足以塞进一整颗苹果的大嘴中一丢,然后用力咀嚼起来。
皱着眉头大嚼了一阵,最后仰起脖子努力咽下去,泰德嘀咕着道:“滑溜溜黏糊糊的,没啥味道,感觉没做熟了的好吃。”
戈登翻了个白眼,道:“谁会像你那样吃刺身?你那只是单纯地在生吃鱼肉而已,刺身要这样吃!”
说着,他便照着道听途说来的“生鱼切片,放点山葵泥,蘸酱油吃”,把拳头大小的鱼块分切成了巴掌般厚实的鱼片,或者说鱼排,小心翼翼地撒上切成粒的生野菜茎,再放上一小撮细盐,这才填进嘴里。
瞪着大眼,观察着戈登“讲究无比”吃法的泰德发出一声长长的惊叹:“噢~!原来刺身是这样吃的,本大爷学到了!”
嚼嚼嚼嚼......
同样有些艰难地咽下鱼肉后,戈登抹了抹嘴,客观地评价道:“十分有异域风情的吃法,味道很特别。”
泰德有样学样地吞下一大块鱼排,却被野菜茎的辣味呛了个喷嚏,经过短暂的沉默,他嘟囔着道:
“我觉着吧,应该还是烤熟了好吃。”
“嗯,我也觉得,刺身这种吃法不适合我们。”戈登盯着面前的鱼肉块,抱起双臂点了点头,看样子是不打算再碰了。
“谁去生火?”
“你去,火堆整大点,我去把灵鹿剥洗处理下,一会儿串上蘑菇,抹上浆果,一起烤了!我还弄来了几颗椰子当饮料,可惜没带麦酒......”
“嗨呀!怎么就忘了带酒!”
“这几个野芋头一会儿埋在火堆下面,多烘一会儿,不然麻嘴巴。”
“没问题。”
“...”
“...”
太阳落山,天色渐暗。
梅塔贝密林入夜的海岸边,篝火明亮。
戈登与泰德仰躺在温暖的沙滩上,拍打着鼓胀的肚皮,两人由衷感叹着。
“大王鲔鱼真好吃呀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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